一是完善河長工作體系。截至目前,區級已設立總河長2名、副總河長1名,區級河長8名,涉及河流18條、湖泊1個;各鄉鎮街道已設立總河長28名、副總河長19名,鄉級河長181名,涉及河流151條、湖泊1個;并積極推進村級河長組織體系建設,已設立河長651名,涉及河流1685條、湖泊1個。
二是設置河流保護標牌。目前,已在潁河、泉河、西湖等19條河湖顯著位置豎立區級河長制公示牌50塊;在152條河流河湖顯著位置,豎立鎮級公示牌193塊;村級928條河流設置166塊公示牌。
三是推進河長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區級河長完成巡河10余人次,對河流所屬鄉鎮街道下達“問題清單”12個,并跟蹤督辦;鄉級河長完成巡河113人、155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辦結。同時,組織交通、水務、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徹底清除泉河南岸南京路向西1.5公里5處無資質砂石碼頭。
四是加強日常養護管理。河湖管理保護涉及的日常維護交由專業管護公司負責,今年以來落實日常管護獎補費用40余萬元。同時,成立11人的水政監察隊伍,配備相機、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加大日常巡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