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平臺。按照“3+X”功能建設模式,推進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律咨詢三項基本服務進駐區、鄉鎮、村三級實體平臺。目前,全區建成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和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14個,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8個。
二是提質效。通過開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質量“回頭看”、組織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質量第三方評審等方式,對法律服務進行綜合考評,以考評促提升。
三是強顧問。積極推進“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選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經驗豐富、專業知識扎實、責任心強的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村(居)法律顧問,解決基層群眾法律問題,打通法律服務“最后一公里”。全區156個村(居)法律顧問全部聘任完畢,累計為群眾辦理法律援助案件910件,接受群眾法律咨詢近4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