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潁州區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工作實施辦法》,制定了《潁州區2017年第二季度脫貧攻堅工作綜合督查方案》,于4月16日至22日,開展了2017年第二季度脫貧攻堅工作綜合督查工作。
11個督查組145人,對14個鄉鎮街道2017年預出列村、預脫貧戶和部分2016年脫貧戶,重點圍繞12項內容,通過入戶調查、資料核查,開展“四清、四負責”督查活動,即問清貧困戶的家庭狀況、致貧原因、幫扶措施、幫扶成效和政策知曉情況;算清貧困人口的經濟收入帳、精準施策帳;核清入戶調查、檔案資料與幫扶工作的真實成效和督查結果;理清存在的共性和個性問題,落后和幫扶先進典型案例,扶貧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思路方法。做到對貧困戶負責,保障該享受的政策盡享受,確保達到“兩不愁、三保障”,滿意脫貧;對鎮村負責,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要能經得起復核、具有針對性、精準到村到戶到人;對區委區政府負責,不辜負區委區政府組織這次督查的期望,達到預期目的;對督查人員自己負責,督查人員要對督查的結果負責,督查結果體現自身的業務能力,體現對工作的態度。通過“四清、四負責”督查出的問題將反饋到被督查鎮村、區包聯領導、幫扶單位,限期進行整改,確保順利完成潁州區2017年脫貧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