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調研走訪。實地調研走訪群眾,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多次召開各街道、社區負責人座談會,結合梳理意見,最終擬定整治街巷范圍。
二是堅持建管結合。把小街巷改造與控違、整頓經營攤點、疏導車輛停放相結合,整治內容涉及道路修整、積水治理、街巷亮化、綠化提升等,全面提升小街巷環境和功能品質。
三是邀請群眾參與。工程施工過程中,由所在社區在擬改造街巷內選定3名責任心強的居民代表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將群眾滿意度測評作為硬性指標,工程質量滿意率低于80%時,驗收不合格重新返工建設。
四是強化后續管養。按照“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住建部門負責改造整治后的小街巷道路、排水、太陽能LED路燈及園林綠化的維護,每年在汛期前對排水管道進行疏通;城管部門負責小街巷市容衛生的日常保潔,并做好控違、經營攤點整頓、疏導車輛停放等工作;所在社區結合傳統文化并深挖小街巷文化底蘊,在街巷兩側圍墻制作歷史傳承宣傳畫、文明市民公約等,創建文明街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