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進矛盾糾紛預防預警常態化。加強敏感時段和重點區域矛盾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各類苗頭性糾紛和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尤其是涉黑涉惡線索,及時形成預警研判報告,第一時間上報,做到調處快、力度大。
二是優化調解力量。健全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三級調解組織,完善全區各村(居、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優化人民調解員隊伍年齡、專業、學歷結構,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舉辦系列人民調解培訓,邀請基層調解骨干講授調解理論與技巧,激發人民調解員對調解工作的熱情。今年上半年,全區各級各類調委會共參與人民調解2474件,其中口頭調解1914件,書面調解558卷,調解成功2472件,調解成功率99.92%。
三是規范發放人民調解員案件補貼。對轄區內上半年上報的調解成功的案卷采取閱卷、調查等方式進行審查確認,評查重點是調解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文書格式是否規范等,依據矛盾糾紛的難易程度給予發放補貼,上半年共評查案卷232件,發放補貼35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