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企業法律服務團,以企業法律顧問為骨干,開展律師為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工作。今年以來律師服務團先后實地走訪民營企業26家,開展政策宣講29場次,為企業梳理法律風險點40個,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優質法律服務和堅實法治保障。
二是繼續推進“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解決基層群眾法律問題,為群眾提供身邊的法律服務。今年以來,村(居)法律顧問累計接待村(居)委會和村民的法律咨詢600多件,幫助起草、修改法律文書46件,開展法治講座49場,參與重大糾紛調處5件。
三是落實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規范區政府法律顧問選聘程序,遴選出3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社會形象好的律師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在區政府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涉法事務、重大決策等工作中,為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發揮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