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落實省、市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保障中選藥品及時供應,切實讓廣大患者享受國家政策紅利,保證企業回款,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區醫保局三項措施加強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中選藥品采購周轉金預付管理工作,推進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
一是規范周轉金管理。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中選藥企委托的配送公司,直接結算藥款機制。規定以全年藥款為預算,在區醫保中心單獨列支,將約定采購金額的30%作為周轉金預先支付,剩余的70%由藥品采購單位確認無質量問題后,由醫保中心予以撥付。
二是召開專題會議。4月17日,區醫保局及區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召集相關醫療機構、藥品配送企業,召開國產藥品預付周轉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工作會議,對藥品集中采購周轉金預付管理機制進行解讀,就區醫保中心與配送企業直接結算藥款流程,進行協商確認。
三是建立督查機制。區醫保局不定期督查,對在藥品周轉金預付管理中不按時履約或配送不及時的單位將進行約談、警告等處理,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