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開展個別評查、隨到隨評代替集中評查。為避免評查員聚集,區法律援助中心改變以往集中開會評查的方式,將待評案件分配給各評查律師,錯開碰面時間,通知評查律師到中心領取案件在辦公區域內單獨進行評查,如果在規定的時間沒有評查完畢,就自排時間單獨到中心繼續評查。這種個別評查、隨到隨評的評查方式有效保證了案件評查的安全性,受到了領導的肯定。
二是建立案件評查微信群。為溝通評查中出現的案件爭議點,區法律援助中心組建成員僅為參加評查人員的案件評查微信群,在群內開展問題卷宗討論,各位評查員可以在群內發表觀點,以此代替集中討論,保證了評查結果的科學性。
三是撰寫案件報告征求意見。針對評查中出現問題的案件,中心要求承辦人員撰寫案件報告,寫明爭議問題的原因和結果,評查微信群里推送,為科學合理的評查提供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