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更好的適應新形式新任務,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建立審計容錯糾錯機制,保護和激勵被審計單位和領導干部干事創業、奮勇爭先、創新發展熱情,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作用。近日,潁州區審計局研究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審計容錯免責機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本辦法的出臺有著深刻的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
一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迫切需要。2016年1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指出,“要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他們更好帶領群眾干事創業,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斷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審計機關作為政治機關,出臺本辦法是切實踐行“兩個維護”和衷心擁護“兩個確立”的具體體現。
二是落實上級審計機關文件規定的具體舉措。2016年2月,審計署印發了《關于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意見》,首次提出了以“三個區分”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即:審慎區分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審慎區分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審慎區分探索實踐與以權謀私。 “容錯”與“糾錯”互為促進,缺一不可。
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和市委辦先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審計容錯免責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皖審委辦發〔2021〕20號)、《關于進一步激勵全市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阜辦發〔2018〕17號),潁州區審計局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審計容錯免責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并在實踐中深化運用。
三是審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有力抓手。在新發展階段,國家審計要站在促進國家經濟社會安全發展的戰略高度,圍繞促進“十四五”規劃順利實施開展審計監督,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審計作為執行國家政策和監督機關,理解和把握“三個區分開來”是審計工作的基礎,要把重點審計事項置于經濟社會運行的大背景下進行分析,把審計發現的具體問題放在改革發展大局下進行審視。科學把握新常態下審計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創新審計監督理念,積極維護干部干事創業和改革創新的積極性,促進廣大干部解放新思想和解除后顧之憂,推動改革創新和工作突破。
四是深入開展研究型審計工作的現實需求。堅持聚焦“三個區分開來”,立足經濟監督主業主責,審慎區分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探索實踐與以權謀私。從政策法規是否符合改革方向、決策程序是否經過集體研究、實際結果是否造成嚴重后果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等4個層面,綜合分析研判,把被審計對象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堅持問題導向,“寬容失誤”不是“縱容包庇”,杜絕拿容錯當“保護傘”、搞紀律“松綁”,注重在揭示發現問題的同時,在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上下功夫,提出具體可行的審計建議,真正實現“以研促審、以審促研、研審相長”,進一步促進研究型審計工作提質增效。
五是聚焦問題整改,提升監督效能的有效途徑。強化容錯申請、調查核實、集體審定、結果運用、信息公開、資料歸檔程序環節,與審計項目質量管理流程的控制環節相互整合銜接,體現審計容錯糾錯免責機制的科學性、嚴謹性、規范性。同時提出整改要求和審計建議,并密切跟蹤反映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普遍性、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的總結歸納和調查研究,注重反映經濟社會運行中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切實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設性作用,扎實做好審計監督的“后半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