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各在建項目負責人組織項目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集中學習施工、監理合同中相關違約條款,突出合同的法定約束力和嚴肅性,強調參建責任主體發生違約行為堅決按照合同約定處罰到位堅強決心。
今年以來,針對部分項目存在合同工期延誤、拖欠農民工工資、質量安全環保問題屢禁不止等突出問題,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及時查找合同漏洞,完善合同違約條款,持續加大對違約行為的處罰力度,采取“處罰+公示”的模式,讓違約企業“既丟面子又失里子”,著力構建參建責任主體不想違約、不敢違約、不能違約及違約必處罰、處罰必公示的項目管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