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14號)第十二條、十八條、四十五條規定,現對阜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抄告的已無經營場所或經營者工商營業執照已注銷的13家機動車維修企業經營備案予以注銷(詳情見附表)。
公告期時間:2026年2月5日至3月6日。企業若有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阜陽市交通運輸局潁州分局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申請(地址:阜陽市潁州區中南大道9號,聯系電話:0558-2567610)。公告期滿后,企業可在六十日內向阜陽市人民政府或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潁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阜陽市交通運輸局潁州分局
2026年2月5日
